DebianWiki:Copy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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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本站創作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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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免費
* 拷貝,散佈,呈現本站創作 * 製作衍生作品 * 將創作用於商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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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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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恆常章節與封面文字
本站政策性不使用『恆常章節』和『封面文字』等 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所提供的可選設置,切勿在本站中聲明『恆常章節』與『封面文字』章節。
本站原則以中立性質提供技術文件與系統操作筆記,因此不適宜在文中提供恆常「非技術性個人意見」,但我們仍歡迎非技術性意見,請於個人的用戶網頁或每頁的討論頁發言,並可與其他參與創作者討論之。我們將用戶網頁或討論頁視為「次要章節」(Secondary Section)。
本站目前不以出版或爭取經費為目的,而以提供自由文件為出發點,期望盡可能的散佈各項資訊,以協助社會大眾認識自由軟體運動。因此『封面文字』並不適用於本站。
[編輯] 法律條文與翻譯問題
以下是『GNU 自由文件許可證』的非正式中文翻譯,目的在於協助中文社群了解認知本授權。它不是由自由軟體基金會所出版的,並且不能在法律上陳述使用,GNU FDL 的文件的散佈條款,只有 GNU FDL 的原始英文本才具有這樣的效力。條款譯文取自劉昭宏與馬雪萍等以及相關貢獻者自貳仟零貳年開始的翻譯工作
- 翻譯:劉 昭宏 (2002,2003) <chstoneliu at yahoo dot com>
- 驗證:馬 雪萍
GNU FDL 的原始英文文本可於此網址取得 http://www.gnu.org/licenses/fdl.html
[編輯] 條文
[編輯] 前言
本『許可證』(License)的目的在於使「使用手冊」、「教科書」或其它的「功能性的有用文件」獲得自由:確保每一個人都具有複製和散佈它的有效自由,而不論是否有作出修改,也不論其是否具有商業買賣行為。其次,本『許可證』保存了作者以及出版者由於他們的工作而獲得名譽的方式,同時也不被認為應該對「由其他人所作出的修改」負責。
本『許可證』是一種「copyleft」,這表示文件的衍生作品本身必須具有相同的自由意涵。 它補足了「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一種為了自由軟體而設計的 copyleft 許可證。
我們設計了本『許可證』是為了將它使用到自由軟體的使用手冊上,因為自由軟體需要自由文件:一支自由的程式應該提供「與此軟體具有相同自由的」使用手冊。但是本『許可證』並不被限制在軟體使用手冊的應用上;它可以被用於任何以文字作基礎(textual)的作品, 而不論其主題內容(subject matter),也不論其是否被出版為印刷書籍。我們建議本『許可證』主要應用在,以「使用說明」(instruction)或「提供參考」(reference)作為目的的作品上。
[編輯] 效力與定義
本『許可證』的效力及於在任何媒體中的任何的使用手冊或其它作品,只要其中包含由版權所有人所指定的聲明,說明它可以在本『許可證』的條款下被散佈。 這樣的一份聲明給予了沒有期間限制的「全世界的」(world-wide)以及「免版稅的」(royalty-free)許可,以「於此所陳述的」條件下使用那個作品。
以下所稱的「文件」(Document),指的是任何像是這樣的使用手冊或作品。公眾中的任何成員都是被許可人(licensee),並且稱作為「你」(you)。如果你以一種「需要在版權法下取得允許的」方式進行複製、修改或散佈作品,你就接受了這項許可。
『文件』的「修改版本」(Modified Version),指的是任何包含『文件』或是它的其中一部份,不論是逐字的複製或是經過修正,並且/或翻譯成其它語言的任何作品。
「次要章節」(Secondary Section)是一個具名的附錄,或是『文件』的「本文之前內容的章節」(front-matter section),專門用來處理『文件』的出版者或作者,與『文件』整體主題(或其它相關內容)的關係,並且不包含任何可以直接落入那個整體主題的內容。 (因此,如果『文件』有幾分是作為數學教科書,那麼其『次要章節』就不能用來解釋任何數學。)上面所說的關係可以是與主題相關的歷史連接,或是與其相關的法律、商業、哲學、倫理道德或政治立場。
「恆常章節」(Invariant Sections)是標題已被指定的某些『次要章節』,在一個聲明了是以本『許可證』加以發行的『文件』中,依此作為『恆常章節』。如果一個章節並不符合上述有關於『次要』的定義時,則它並不允許被指定為『恆常』。『文件』可以不包含『恆常章節』。如果『文件』並沒有指出任何『恆常章節』,那麼就是沒有。
「封面文字」(Cover Texts)是某些被加以列出的簡短文字段落,在一個聲明了是以本『許可證』加以發行的『文件』中,依此作為『前封面文字』或『後封面文字』。『前封面文字』(Front-Cover Texts)最多可以包含 5 個字,『後封面文字』(Back-Cover Texts)最多可以包含 25 個字。
『文件』的「透明」(Transparent)拷貝指的是一份機器可讀的拷貝--它以一種一般公眾可以取得其規格說明(specification)的格式來表現,適合於直接用一般(generic)文字編輯器、一般點陣圖像(paint)程式(用於由圖元像素pixel構成的影像) 或一些可以廣泛取得的繪圖(draw)程式(用於由向量繪製的圖形)直接地進行修訂; 並且適合於輸入到文字格式化程式,或是可以自動地轉換到「適合於輸入到文字格式化程式」的各種格式。一份以透明以外的檔案格式所構成的拷貝,其標記(markup)--或缺少標記--若是被安排成用來挫折或是打消讀者進行其後續的修改,則此拷貝並非『透明』。一種影像格式,如果僅僅是用來充斥文本的資料量時,就不是『透明』的。一個不是「透明」的拷貝被稱為「混濁」(Opaque)。
『透明』拷貝的合適格式的例子包括有:沒有標記的純 ASCII (plain ASCII)、 Texinfo 輸入格式、LaTeX 輸入格式、使用可以公開取得其 DTD 的 SGML 或 XML 、 設計給人修改的合乎標準(standard-conforming)的簡單 HTML 、 PostScript 或 PDF 。透明影像格式的例子有 PNG 、 XCF 和 JPG 。混濁格式包括只能夠以私權的文書處理器(word processors)閱讀以及編輯的私權格式、DTD 以及/或處理工具不能夠一般地加以取得的 SGML 或 XML 、以及由某些文書處理器只是為了某些輸出的目的而做出的, 由機器製作的 HTML 、 PostScript 或 PDF 。
「標題頁」(Title Page)對一本印刷書籍來說,指的是標題頁本身,以及所需要用來容納本『許可證』必須出現在標題頁的易讀內容的,如此的接續數頁。對於並沒有任何如此頁面的作品的某些格式,「標題頁」指的是接近在本文主體開始之前的「作品標題最顯著出現位置」 的文字。
一個「標題為 XYZ」(Entitled XYZ)的章節指的是『文件』的一個具名的次要單元(subunit),其標題精確地為 XYZ 或是將 XYZ 包含在跟著「翻譯為其它語言的 XYZ 文字」後面的括號內--這裡 XYZ 代表的是名稱於下提及的特定章節,像是「感謝」(Acknowledgements)、「貢獻」(Dedications)、「背書」(Endorsements)或「歷史」(History)。當你修改『文件』時,給像這樣子的章節「保存其標題」(preserve the title)指的是,它保持為一個根據這個定義的「標題為 XYZ」的章節。
『文件』可以在用來陳述本『許可證』效力及於『文件』的聲明後,包括『擔保放棄』(Warranty Disclaimers)。這些『擔保放棄』被考慮為以提及(reference)的方式,包括在本『許可證』中,但是只被看作為放棄擔保之用:任何這些『擔保放棄』可能會有的其它暗示都是無效的(void),並且也對本『許可證』的含義(meaning)沒有影響。
[編輯] 逐字的複製
你可以複製或散佈『文件』於任何媒體,而不論其是否具有商業買賣行為,其條件為存在本『許可證』、版權聲明和許可聲明(license notice),說明本『許可證』效力及於『文件』的所有重製拷貝,並且你沒有增加任何其它條件到本『許可證』的條件中。你不可以使用技術手段,來妨礙或控制「你所製作或散佈的拷貝」的閱讀或進一步的散佈。然而,你可以接受補償(compensation)以作為拷貝的交換。如果你散佈了數量足夠大的拷貝,你也必須遵循(follow)第三條的條件。
你也可以在上述的相同條件下借出拷貝,並且你可以公開地陳列拷貝。
[編輯] 大量地複製
如果你出版『文件』的印刷拷貝(或者於通常具有印刷封面的媒體的拷貝),數量上超過一百個單位,而且『文件』許可聲明要求有『封面文字』,那麼你必須在這些拷貝,附上帶有清楚且易讀的所有這些『封面文字』於封面上:『前封面文字』於前封面上、『後封面文字』於後封面上。這兩種封面也必須清楚且易讀地辨認出,「你」是作為這些拷貝的出版者。『前封面文字』必須展示完整的標題,而標題的所有文字應當同等地顯著並可見。你可以另外增加額外的內容於封面上。僅在封面作出改變的複製,只要它們保存了『文件』的標題,並且滿足了這些條件,可以在其它方面被看作為逐字的複製。
如果對於任一個封面所需要的文字,數量過於龐大以至於不能符合易讀的原則,你應該在實際的封面上將最前面的列出(所能符合易讀原則的最大量),然後將剩下的接續在相鄰的頁面。
如果你出版或散佈數量超過一百個單位的『文件』的『混濁』拷貝,你必須與此『混濁』拷貝一起包含一份機器可讀的『透明』拷貝,或是與每一份『混濁』拷貝一起或於其內陳述一個電腦網路位址,以使一般的網路使用公眾具有存取權(access),可以使用公開標準(public-standard)的網路協定,下載一份『文件』的完全『透明』拷貝,此拷貝中並且沒有增加額外的內容。如果你使用後面的選項,當你開始大量地散佈『混濁』拷貝時,你必須採取合理的審慎步驟,以保證這個『透明』拷貝將會在散佈的一開始就保持可供存取,直到你最後一次散佈那個發行版的一份『混濁』拷貝給公眾後,至少一年為止。以保證這個『透明』拷貝, 將會於所陳述的位址保持如此的可存取性,直到你最後一次散佈那個發行版(直接地或經由你的代理商或零售商)的一份『混濁』拷貝給公眾後,至少一年為止。
你被要求,但非必須,在重新散佈任何大數量的拷貝的充份時間(well before)之前,與『文件』的作者聯絡,以給予他們提供你一份『文件』的更新版本的機會。
[編輯] 修改
你可以在上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條件下,複製和散佈『文件』的『修改版本』,其條件為你要精確地(precisely)在本『許可證』下散佈『修改版本』,且『修改版本』補足了『文件』的角色,從而許可『修改版本』的散佈和修改權利給任何擁有它的一份拷貝的人。
另外,你必須在『修改版本』中做這些事:
- 在『標題頁』(Title Page)使用(以及在封面上,如果有的話)一個與『文件』不同, 並且也與那些先前版本(如果有的話,應該被列在『文件』的『歷史』章節)不同的標題。 你可以使用與某一個先前版本相同的標題,如果那個版本的原始出版者給予允許的話。
- 在『標題頁』列出在『修改版本』的修改中,負起作者權(authorship)的一個或多個人或實體(entities),以作為作者,並且列出至少五位『文件』的主要作者如果少於五位,則列出全部的主要作者),除非他們免除了你這個被要求的必須做的事。
- 在『標題頁』陳述『修改版本』的出版者的名稱,以作為出版者。
- 保存『文件』的所有版權聲明。
- 為你的修改增加一個與其它版權聲明相鄰的適當的版權聲明。
- 在恰於版權聲明後面(immediately after),以下面「許可證補遺」(Addendum)所顯示的形式,包括一個給予公眾在本『許可證』條款下使用『修改版本』的允許的許可聲明。
- 在那個許可聲明中保存『恆常章節』和在『文件』許可聲明中所給予的必要『封面文字』的全部列表。
- 包括一個未被改變的本『許可證』的副本。
- 保存標題為「歷史」的章節以及其標題,並且增加一項至少陳述了如同在『標題頁』中所給的『修改版本』的標題、年份、新作者和出版者於其中。如果在『文件』中沒有標題為「歷史」的章節,則製作出一個陳述了如同在它的『標題頁』中所給的『文件』的標題、年份、新作者和出版者,然後增加一項描述『修改版本』如前面句子所陳述的情形。
- 如果有的話,保存在『文件』中為了給公眾存取『文件』的『透明』拷貝,而給予的網路位址,以及同樣地在『文件』中為了它所根據的先前版本,而給予的網路位址。這些可以被放置在「歷史」章節。你可以省略一個在『文件』本身之前,已經至少出版了四年的作品的網路位址, 或是如果它所參照的那個版本的原始出版者給予允許的情形下也可以省略它。
- 任何標題為「感謝」或「貢獻」的章節,保存章節的『標題』,並且在那章節保存到那時候為止,「每一個貢獻者的感謝以及/或貢獻」的所有聲色(substance and tone)。
- 保存『文件』的所有『恆常章節』,於其文字以及標題皆不得變更。章節號碼或其同等物(equivalent) 並不被認為是章節標題的一部份。
- 刪除任何標題為「背書」的章節。這樣子的章節不可以被包括在『修改版本』中。
- 不要重新命名任何現存的章節,而使其標題為「背書」,或造成與任何『恆常章節』相衝突的標題。
- 保存任何的『擔保放棄』。
如果『修改版本』包括新的本文之前內容的章節,或合乎作為『次要章節』的附錄,並且沒有包含複製自『文件』的內容,則你具有選擇可以指定一些或全部這些章節為恆常的。要這樣做, 將它們的標題增加到在『修改版本』許可聲明中的『恆常章節』列表中。這些標題必須可以和任何其它章節標題加以區別。
你可以增加一個標題為「背書」的章節,其條件為它僅只包含由許多團體(parties)所提供的你的『修改版本』的背書--舉例來說,同儕評審的說明,或本文已經被一個機構認可為一個標準的權威定義。
你可以增加一個作為『前封面文字』的最多五個字的段落,以及一個作為『後封面文字』的最多二十五個字的段落,到『修改版本』的『封面文字』列表的後面。『前封面文字』和『後封面文字』都只能有一個段落,可以經由任何一個實體,或經由任何一個實體所作出的安排而被加入。如果『文件』已經在同樣的封面包括了封面文字--先前由你或由你所代表的相同實體所作出的安排而加入,則你不可以增加另外一個;但是你可以在「加入舊的」的先前出版者的明確允許下替換掉舊的。
『文件』的作者和出版者並不由此『許可證』,而給予允許使用他們的名字以「為了或經由聲稱或暗示任何『修改版本』背書為自己所應得」的方式而獲得名聲(publicity)的權利。
[編輯] 組合文件
你可以在上述第四條的條款中對於修改版本的定義之下,將『文件』與其它在本『許可證』下發行的文件組合起來,其條件是你要在組合品(combination)中,包括所有原始文件的所有『恆常章節』,並且不加修改,同時在組合作品的許可聲明中將它們全部列為『恆常章節』, 並且你要保存所有它們的『擔保放棄』。
組合作品只需要包含本『許可證』的一份副本,並且重複的相同『恆常章節』可以僅以單一個拷貝來取代。如果具有名稱重複但是內容不同的『恆常章節』,則將任一個這樣子的章節的標題, 以在它的後面增加的方式加以獨特化,如果已知的話,於括號中指出那個章節的原始作者或出版者的名稱,或是指定一個獨特的號碼。在這個組合作品的許可聲明中的『恆常章節』的列表中, 對其章節標題也作出相同的調整。
在組合品中,你必須組合在不同原始文件中,標題為「歷史」的任何章節,形成一個標題為「歷史」的章節;同樣地組合任何標題為「感謝」的章節,和任何標題為「貢獻」的章節。你必須刪除標題為「背書」的所有章節。
[編輯] 文件的收集
你可以製作含有『文件』以及其它以本『許可證』發行的文件的收集品(collection),並且將本『許可證』於不同文件中的個別副本,以單一個包括在收集品的副本取代,其條件是你要遵循在所有其它方面,給任一個文件的逐字的複製的允許的本『許可證』的規則。
你可以從這樣的一個收集品中抽取出(extract)一份單一的文件,並且在本『許可證』下將它單獨地散佈,其條件是你要在抽取出的文件中插入本『許可證』的一份副本,並且在關於那份文件的逐字的複製的所有其它方面,遵循本『許可證』。
[編輯] 獨立作品的聚集
一個『文件』的編輯物(compilation),或它的「於其內或附加於儲存物或散佈媒體的一冊的,具有其它分別且獨立的文件或作品的」衍生品(derivatives),如果經由編輯(compilation)而產生的版權,並沒有用來限制此編輯物使用者的法律權力,而超過了個別的作品所允許的,則被稱為一個「聚集品」(aggregate)。當『文件』被包括於一個聚集品,本『許可證』之效力並不及於在此聚集品中的,於其本身並非『文件』的衍生作品的其它作品。
如果第三條的『封面文字』要求效力及於『文件』的這些拷貝,並且如果『文件』的篇幅少於整個聚集品的一半,則『文件』的『封面文字』可以被放在只圍繞著『文件』,並於聚集品內部的封面或是電子的封面同等物上,如果『文件』是以電子的形式出現的話。否則它們必須出現在繞著整個聚集品的印刷封面上。
[編輯] 翻譯
翻譯被認為一種修改,因此你可以在第四條的條款下散佈『文件』的翻譯。以翻譯更換『恆常章節』需要取得版權所有者的特別允許,但是你可以包括部份或所有『恆常章節』的翻譯,使其附加到這些『恆常章節』的原始版本之中。你可以包括本『許可證』、『文件』中的所有許可聲明和任何的『擔保放棄』的翻譯,其條件為你也必須包括本『許可證』的原始英文版本,以及這些聲明與放棄的原始版本。如果發生翻譯與本『許可證』、聲明或放棄的原始版本有任何的不同意(disagreement)時,將以原始版本為準。
如果在『文件』中的章節被標題為「感謝」、「貢獻」或「歷史」,則『保存』它的標題(第一條)的必要條件(第四條),典型上將會需要「去更動實際的標題」。
[編輯] 終止
你「不可以」複製、修改、在本許可證下再設定額外條件的次許可證(sublicense) 或散佈『文件』,除非明白地表示是在本『許可證』所規範的條件下進行。 任何其它的複製、修改、在本許可證下再設定額外條件的次許可證、或散佈『文件』的意圖都是無效的,並且將會自動地終止(terminate)你在本『許可證』下所被保障的權利。然而,在本『許可證』下自你之處收到拷貝及權利的團體,只要如此的團體保持完全遵守本許可證的條件(full compliance),則他們所獲得的許可將不會被終止。
[編輯] 本『許可證』的未來改版
自由軟體基金會可能偶爾會出版自由文件許可證的新修訂過的版本。這樣子的新版本在精神上將會類似於現在的版本,但在細節上可能會有不同,以因應新的問題或關切的事。 請見 http://www.gnu.org/copyleft/ 。
本『許可證』的任一個版本都被給定一個可供區別的版本號碼。如果『文件』指定一個效力及於它的,特定號碼版本的本『許可證』或任何後來的版本,你就具有選擇可以遵循那指定的版本, 或任何已經由自由軟體基金會出版的後來版本(不是「草稿」(draft))的條款和條件。 如果『文件』並沒有指定一個本『許可證』的版本號碼,你可以選擇任何一個曾由自由軟體基金會所出版(不是「草稿」)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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